会计:《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》说明与填报(新企业如何填)
## 一、表格定义与作用 **《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》**(通常为 **A106000表**)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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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一、表格定义与作用 **《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》**(通常为 **A106000表**)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附表之一,用于记录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额、本年度弥补亏损情况以及尚未结转的亏损余额。其核心作用是: - **合规申报**:依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十八条,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,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,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,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**5年**(特定行业可延长至8年或10年)。 - **计算可弥补亏损**:明确企业可税前弥补的亏损额度,避免多缴税款或漏报风险。 <!-- more --> ------ ## 二、填报对象 - **必须填报的情形**: 企业存在**以前年度未弥补完的亏损**,或**本年度发生亏损**需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时,必须填写此表。 - **新企业是否需要填报**: - **若新企业当年盈利且无以前年度亏损**:无需填写。 - **若新企业当年亏损**:需填写本表,申报当年亏损额以便未来年度弥补。 - **若新企业当年盈利但存在以前年度亏损**(如企业重组承继亏损):需填写。 ------ ## 三、填报步骤与规则 ### 1. 表格结构 | 列次 | 项目 | 内容说明 | | :--- | :------------------- | :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| | 1 | 年度 | 填写亏损发生的具体年度(如2020年、2021年)。 | | 2 | 当年亏损额 | 税法口径确认的亏损金额(需纳税调整后的亏损)。 | | 3 | 已弥补亏损额 | 该年度亏损在以前年度已弥补的累计金额。 | | 4 | 本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| 用本年度利润弥补该年度亏损的金额。 | | 5 |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额 | 剩余未弥补的亏损额(=当年亏损额 - 已弥补亏损额 - 本年度弥补亏损额)。 | ### 2. 关键填报规则 - **亏损的税法口径**: 表中“当年亏损额”需按税法规定计算(即纳税调整后的亏损,非会计利润)。 **示例**:会计利润亏损100万元,纳税调增20万元,则税法口径亏损为80万元。 - **弥补顺序**: 亏损弥补需遵循“先到期先弥补”原则,即优先弥补最早年度的亏损。 **示例**:2023年有利润50万元,需先弥补2018年亏损(如未超5年),再依次弥补后续年度。 - **结转年限**: - **一般企业**:亏损可向后结转**5年**(如2023年可弥补2018年及以后年度的亏损)。 - **特殊行业**(如高新技术企业、制造业):2023年政策允许结转年限延长至**10年**(需关注最新政策)。 ------ ## 四、填报示例 **企业情况**: - 2020年亏损80万元(税法口径),2021年亏损50万元,2023年盈利150万元。 - 2023年拟用利润弥补2020年亏损80万元、2021年亏损50万元,剩余利润20万元(150-80-50)。 **填报如下**: | 年度 | 当年亏损额 | 已弥补亏损额 | 本年度弥补亏损额 |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额 | | :--- | :--------- | :----------- | :--------------- | :------------------- | | 2020 | 80万 | 0 | 80万 | 0(已补完) | | 2021 | 50万 | 0 | 50万 | 0(已补完) | ------ ## 五、特殊情形处理 1. **合并、分立企业**: 若企业发生重组,承继被合并/分立方的亏损,需按财税[2009]59号文规定计算可弥补金额,并在表中单独列示。 2. **境外亏损**: 境外分支机构的亏损不得用境内利润弥补,需在表中剔除。 3. **核定征收企业**: 核定征收期间发生的亏损不得结转弥补,仅查账征收期间的亏损可填报。 ------ ## 六、政策依据 1. **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十八条**: “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,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,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,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。” 2. **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十条**: 明确亏损的计算方法为“纳税调整后所得”的负数。 3. **财税[2018]76号文**: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(2023年政策延续)。 ------ ## 七、风险提示 1. **超期亏损不得弥补**:超过5年(或政策规定年限)的亏损需在表中剔除,不得继续结转。 2. **数据一致性**:表中“当年亏损额”需与以前年度申报的亏损额一致,若调整需附说明。 3. **留存备查资料**:亏损年度的纳税申报表、财务报表、调整台账等需留存备查。 ------ ## 八、新企业填报建议 - **首年亏损**:即使无以前年度亏损,也需填写本表申报当年亏损,以便未来年度弥补。 - **首年盈利**:若无以前年度亏损,可跳过此表。 ------ 如需进一步操作指导,建议结合企业实际账务与税务师核对数据,确保合规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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